北京侦探调查-请问求助私人侦探帮忙违法吗?

2021-8-1 23:04| 发布者: 侦探调查| 查看: 84| 评论: 0|原作者: 侦探调查

摘要: 承接关于婚姻问题的一系列问题调查取证,详情请咨询:13651115618微信同步 目前,以开展商业背景调查、追查债务人、打假维权、婚外恋取证、子女监护等业务的所谓“私人侦探”机构,以利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特殊技能 ...

     承接关于婚姻问题的一系列问题调查取证,详情请咨询:13651115618  微信同步

目前,以开展商业背景调查、追查债务人、打假维权、婚外恋取证、子女监护等业务的所谓“私人侦探”机构,以利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特殊技能为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公开或隐蔽地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在一定程度上渗透到了人们的生活中,在不知不觉已成为城市生活的一道独特“风景”。就其产生和存在来说,相关很多的法律人士还是认为其产生是合理的是社会的趋势所需,但是这个行业在目前还是处于一片混乱的状态,其中龙蛇混杂,但是很多正规的私家侦探公司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净化还是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的。

   对于此现象,相关的法律工作者也给予相应的分析,从纵观的侧面来看待私家侦探这个现象。

   首先,“私人侦探”事物的出现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具有合法性。从合理性层面上看;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日益的丰富,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明显滞后,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贪图个人私欲,有些人丧失诚信和道德意识,致使欠债不还、假冒伪劣、包二奶等社会现象不断涌现,但是,在如今讲求证据、由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法情下,由于多种外来因素,大多进行不下去。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才产生这些以往在电影里才出现的私人 侦探公司。尤其在新婚姻法颁布施行后,由于对过错方的规定,很多当事人为了搜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便委托私人侦探机构调查配偶的行踪。而普通民众也对“私人侦探”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从合法性层面性看:一是在1993年9月7日,公安部就颁发了《关于禁止开办“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规定》;二是私人侦探机构在进行业务活动中,难以避免为获取高额的报酬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且极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其次,法存在的滞后性,要求立法者应予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不应一味的打压禁止。1993年公安部制定的规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变化,显然滞后于社会发展现实,自2003年创办以来,已受理各类民事调查案件3000余件,成功率达到96%以上,帮助很多当事人解决了疑难问题,对此国内200余家媒体先后予以报道。故,国家法律制定机关应顺应社会发展,对此种现实给以法制上的调整和完善。 
   最后,社会发展角度来讲,作为法治社会发展必然性的产物,包括执法机关在内的社会各界都应给予积极的认识和正面的理解,不应因出现一只八支爪的动物,就大惊失色,而要作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只有这样,社会发展才能迅速,法治社会才能加速构建。

而委托私家侦探调查采集证据是否合法,重点就是要看他们的操作手法,在这几年的发展中是越来越感受到依法办事的重要性,且按法办事与客户要求相结合的做事风格,赢得了很多客户的赞同,因为只有真正的维护到客户的利益了,我们才是成功的!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